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0-05-20 11:34——2020-06-20 11:34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犬类管理工作,营口市公安局起草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犬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0年6月20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营口市公安局
电话:3610621,传真:2636115
邮箱: LNYKQB@163.com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55号,营口市公安局621房间。
邮政编码:115000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养犬登记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doc
营口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