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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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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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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在营口市公安局的监督指导下,委托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35名,具体从事勤务岗位,均限男性。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辽宁省内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3月3日至2004年3月4日(含)〕期间出生的公民。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人员(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包含加分项)、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等程序相结合的方法。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均为百分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按照比例1:1.5(四舍五入取整数)进入面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资格,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单科成绩60分以下取消招聘资格。
总成绩前35名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报名采用先网上登记,后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
2.网上登记
报名者需在2022年3月3日至7日将《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kgllf_xt@163.com。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至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证明原件(到征信中心出具个人征信证明),本人手写《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近期正身免冠1寸照片6张(底色为白色)及照片电子版等材料。退伍军人还须持退出现役有关证件、有部队奖励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可加分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市公安局会同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417-4825558(二)笔试内容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单位将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考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准考证作为本次招聘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或遗落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各个环节,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1.加分条件(1)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伍军人报考的,每服兵役一年加2分;驻新疆、西藏、海岛部队的加5分;党员、服役时任班长的各加2分;服役期间获嘉奖一次加2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一次加10分。加分上限不得超过15分;
(2)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奖励的加10分;
(3)全日制公安院校毕业生加10分;
(4)对有驾驶A1证或在竞技体育方面成绩突出人员(市级以上单项成绩前3名者)可加10分;
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按笔试成绩加加分项的6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1.5(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地点: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公布的名单,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能力。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满分100分,设及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及格线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依据面试成绩公布的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满分100分。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单科成绩60分以下取消招聘资格。体能测评达标人员按照总成绩1:1比例参加体检。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折返跑、引体向上、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穿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环节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表(见附件2)。

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通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无复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


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会同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主要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报考资格,及对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审查。


公示


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各环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如对拟聘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要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北侧办公室
邮政编码:115000     电 话:0417-4825558


培训


聘用人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


聘用辅警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公安机关指挥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聘用人员与营口国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试用期二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二)辅警月工资应发2100元,交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个人承担的保险费用从应发工资中扣除,上岗后,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市公安局分配具体工作。服装、标识、装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统一配发。


聘用辅警纪律监督


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考生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417-3611155


特别提示:
1.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程序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人员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3.招聘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必须全程携带,缺一者不准参加招聘各个环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期间,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绿码、大数据行程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不接受报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服从现场管理。


特别提示


1.在公开招聘期间,招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程序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人员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3.招聘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必须全程携带,缺一者不准参加招聘各个环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考期间,请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绿码、大数据行程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不接受报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服从现场管理。


附件:1、《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

2、《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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