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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再取消下放调整101项行政职权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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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再出“重拳”。目前,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01项。其中,取消60项,下放34项,调整管理方式7项。

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制定、公开办事指南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确定下放事项的承接过渡期,加强对基层政府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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