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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出台支持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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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刘齐凡书记来营口调研讲话要求,进一步落实李强书记8月8日召开的专题部署会议精神,有效解决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相关要求,结合营口公安工作实际,营口市公安局制定了《营口市公安局支持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措施》起草过程

为切实把我市物流企业发展好、保障好、确保措施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按照涵斌市长指示要求,市公安局营商办起草了2万6千字的《营口市公安局营商办服务物流企业调研报告》,理清了物流企业现阶段存在的困境和各政府部门可以提供的服务及现阶段物流企业可利用的国家政策。为立足自身工作提供可行政策,市公安局营商办会同相关警种部门多次深入我市物流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物流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放问卷调查800份,梳理出18条制约我市物流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经反复征求相关警种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意见,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出台了《营口市公安局出台支持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措施》紧紧围绕解决物流企业面临的发展难题,推出了4方面18条措施:

一是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包括核发特许通行证、开展贴心服务共计7项内容。

二是户证业务管理方面。包括提供上门服务、简化身份证办理程序等3项内容。

三是规范执法办案方面。包括规范案件办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等5项内容。

四是出入境管理方面。包括优化物流企业外籍员工出入境服务、拓宽服务项目等3项内容。

文件解读单位: 营口市公安局法治化营商办

文件解读人:李   林

办公电话:0417-3610426


相关文件:

营公通[2023]221号《营口市公安局支持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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