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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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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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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营口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公安厅相关部署要求,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审议了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案(送审稿)》《党委会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方案(送审稿)》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组建方案(送审稿)》。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涵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化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对于我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至关重要,对于我们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至关重要,对于我们以改革提质护航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至关重要。要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会议要求,要聚焦目标、把握关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准确把握目标要求,重点学好新修订的《条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力开展、有序推进、有效落地。理论学习要见成效。坚持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坚持知行合一、联系实际学,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形式,逐条逐字学习《条例》,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问题检视要见成效。要紧密结合实际,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本警种本部门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党员干部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警示教育要见成效。深入挖掘本地区本部门警示教育资源,紧贴党员工作和生活实际,精准选用不同领域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警示教育更接地气、更有实效,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宣讲培训要见成效。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全局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区分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开展分层分类培训,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压实责任、严督实导,务求实效、力戒虚功,确保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保持高位推动。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全局党纪学习教育由市局党委负总责,组建市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负责全局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实施好、督促落实好。要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与当前全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平安护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同“改革提质年”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有效措施、有力支撑。要坚决以实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分类施策,立足基层实际,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要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公安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引导、服务作用,深入宣传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集中反映公安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全力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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