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在深夜,被突如其来的引擎轰鸣声惊醒?是否对街头呼啸而过,只顾炫耀速度的“炸街党”深感厌恶?这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飙车炸街”行为,长期以来让公众深恶痛绝。针对这一问题,营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结合夏夜交通违法集中夜查统一行动,重拳出击。
案例一:
近日,鲅鱼圈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查”方式,成功查获一辆擅自改装消声器的“炸街”车辆。民警辅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夜查时,一阵异常刺耳的轰鸣声由远及近,民警辅警迅速锁定目标车辆,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查验,这辆号牌为辽AD7*的小型汽车存在明显的非法改装痕迹,原厂消声器已被私自更换,排气系统经过改造,行驶时产生的噪音远超正常标准。
驾驶员李某某当场承认了擅自改装车辆消声器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车辆原状。目前,涉案车辆已完成整改,拆除非法改装件,恢复出厂状态。
案例二:
营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站前大队巡逻组在工农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辽DM*的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噪音过大,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查验,该车排气管已被故意改装,导致行驶时产生巨大轰鸣声,严重扰民。驾驶员当场承认了擅自改变车辆排气管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改回原车排气管。
营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动大队巡逻至新联大街附近时,发现一台涉嫌非法改装的“炸街”车辆。经现场查验,该车存在擅自改装排气管、消声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
重要提醒:再以为“炸街”只是罚200块钱的事
不少人误以为飙车“最多只是罚款”,实则法律后果远超想象。根据情节轻重,“飙车炸街” 不仅属于行政违法,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可处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相关法律规定清晰明确,对此类行为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一、刑事处罚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如高速行驶、多人结伙飙车、车流密集路段竞驶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肇事罪:因飙车炸街行为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袭警罪/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查处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以涉嫌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
非法改装车辆:擅自改装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加装、改装排气管、消声器,改变车辆原厂排气系统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
超速行驶:驾驶车辆超过道路限定时速行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涉牌涉证违法: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标志、号牌的,收缴相关物品、扣留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把宁静还给居民,让文明回归道路,需要法律的刚性,也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自觉。广大驾驶人请自觉文明守法,不擅自改装,不竞速飙车,不轰鸣炸街。让我们一起,守护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宁静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