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重大警卫活动大型群体活动的交通安保统一调度工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管制和严重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的指挥调度工作,起草交通事故处理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标准,指导和监督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起草地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二)指导和监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指导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金市性秩序整顿和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及统一执法工作,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公安队伍的专项业务培训以及队伍建设指导工作。
(三)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公安局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979.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860.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60.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24.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17%。主要是救助金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5.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8%。主要是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补偿款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01.78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安排。
(二)支出总计13901.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418.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0.5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4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51万元,其他支出40.15万元。
2.项目支出5482.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9.44%。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18.85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8.32万元。
主要是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补偿款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7.09万元,降低21.82%,主要原因:及时支付取缔人力客运三轮车补偿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6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8.54万元,项目支出5482.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8.7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的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1.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422.39万元,占8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3万元,占4.91%;卫生健康支出282.83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475.92万元,占3.43%。
1.公共安全支出12422.39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5075.9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纳入工资总额。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7346.4万元,主要是经费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17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采暖费不在单位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7.7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48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按实际发生追加预算,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3.3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按实际发放追加预算,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66.5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提高抚恤标准。
3.卫生健康支出282.83万元,其中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2.9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9.85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4. 住房保障支出475.92万元,其中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5.92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基础绩效部分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年初预算没有安排,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3.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比上年减少3.15万元,下降0.9%,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3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减少3886.52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9.3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4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0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用摩托车及驾驶人考试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2649.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2649.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64分。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交警工人、临时工工资及保险”“交警支队办公场所水电费”“交警支队补充经费不足”“交警巡逻车辆、考验场车辆燃油、维修及保险”“交警光纤、网络通讯租赁费”“交警辅警工资及保险”“交警社会考场租赁、服务费(盖州、鲅鱼圈)”“交警机动车驾驶许可证工本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警察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交警车辆号牌、机动车证书工本费”“交警支队办公场所取暖费”“交警支队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报刊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167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67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应交警交通事故涉案车辆牵引停放服务费、交警市内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交警建设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视频调度系统工程款、交警沿海产业基地大队改造办公楼项目、交警西市大队维修改造工程、交警道路交通渠化设计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交警交通事故涉案车辆牵引停放服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通行环境及行车安全;二是优化交通环境,提高通行能力,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2)“交警市内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我市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二是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增设警告禁令标志、学校周边减速垄提示牌、人行横道灯等基础设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虽已按约定工程计划逐步完成,但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二是由于资金来源为全额拨款,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无力支付工程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已与工程方积极协商,达成一致;二是双方协商预计工程款于2023年完成支付。
(3)“交警建设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视频调度系统工程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交通管理能力,提供及时高效的管理体系;二是履行双方合同约定义务,按工程完成情况,按时按额支付工程款。
(4)“交警沿海产业基地大队改造办公楼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办公大楼形象差的问题;二是改造办公环境,提升办公场所使用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还有部分收尾工作尚未完成;二是工程尚未完成,未支付全部工程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已与工程方积极协商,督促对方尽快完工;二是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5)“交警西市大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办公大楼形象差的问题,提升整体清洁、规整的形象;二是改善办公场所工作环境,提高办公场所使用率。
(6)“交警道路交通渠化设计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1万元,执行数为37.24万元,完成预算的79.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机动车保有量剧增造成的交通拥堵、秩序混乱、通行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对主城区主要道路基础设施、管理设施、路口路段、学校门前动态、静态静态问题进行合理渠化和精细化管理设计并制作文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渠化设计工作涉及面广,道路情况复杂尚有部分工程未完工,无法验收;二是由于工程尚未验收,未支付全部工程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工程方多次研究协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反复推敲演练,保证设计工作的严谨、全面;二是双方协商与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其他意见: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强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