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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在营口市实验中学周边十字路口设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临时移动交通信号灯的提案》(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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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在营口市实验中学周边十字路口设立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临时移动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交管支队进行了调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通行实际需要,不宜在过短距离设置多处交通信号灯。针对金牛山大街与启文路交叉口学生通行高峰时间人车混行现象,应加强交管秩序管理和通行规划养成,实现学生成组在人行横道通行,过往国管理规模主动停车让行的习惯。

    感谢您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献策,我们将持续优化重点路口通行条件,全力保障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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