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市局无人机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对城区公园、休闲广场、沿河步道、开放式小区周边等公共开放区域开展文明养犬专项巡查。空中无人机负责发现和喊话,地面警力负责到场劝导,一批遛犬不牵绳、犬只散放、犬粪遗留等问题在现场得到纠正。
巡查现场,一架无人机悬停在沿河步道上空,机身上的喊话器传出提示音,提醒步道上的遛犬人牵好犬绳、照看好犬只。另一处休闲广场,无人机回传的画面显示,一只没有系绳的犬只正在草坪上跑动。附近执勤民警快速赶赴处置,民警找到犬主,把养犬登记、定期免疫、外出牵绳、即时清粪的要求逐项讲了一遍。犬主听完,当场牵好牵引绳,把犬只带到身边,表示以后出门一定牵牢......
公园、广场、沿河步道、开放式小区周边,是市民休闲活动的高频区域,也是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多发区域。以往单靠地面警力巡逻,视线受树木、建筑遮挡,一些违规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置跟不上。专项巡查中,无人机机动灵活、视野开阔,可在上述公共开放区域上空巡查取证,动态画面实时回传。发现遛犬不牵绳、犬只私自散放等行为后,位置信息随即推送给就近执勤警力,民警快速到场,对违规养犬市民进行现场教育劝导,督促整改。
处置以教育劝导为主。民警到场后,先指出问题,再讲清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营口市养犬管理办法》,民警向市民说明养犬登记、定期免疫、外出牵绳、即时清粪等法定要求,告知违规养犬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督促当场整改。除了现场劝导,民警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文明养犬看着是小事,却关系市容环境和邻里关系。有围观市民听完后表示,以前只知道遛狗要牵绳,现在才明白,登记、免疫一样都不能少。
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点位,公安部门也会逐一建立台账,安排常态化回访巡查,巩固整治成果。
公安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做到遛犬必牵绳、粪便必清理、养犬必规范,共同维护整洁安宁的宜居环境。
警方提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犬不挂犬牌、不束犬链以及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