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时遏制黑恶犯罪滋生的苗头,实现对黑恶犯罪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扎实开展惩治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打击村霸”两大专项行动。即日起至10月底,营口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社会治安领域: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枪”、地域性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网络寻衅滋事、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的相关线索。
(三)自然资源领域: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环节中形成的“沙霸”“矿霸”“海霸”;以及在土地、林业、水利、渔业等行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垄断竞争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交通运输领域:采取碰瓷、讹诈、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通过货运车队、网络平台等采取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垄断运输资源、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工程建筑领域:在拆迁、征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纠集闲散人员在施工现场起哄闹事阻挠施工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制售伪劣建材、恶意拖欠工程款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六)乡村治理领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线索;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七)市场流通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行业或市场,欺行霸市、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各种名义实施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制销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八)教育领域:校园霸凌、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等线索;校园裸贷、“套路贷”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相关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九)金融放贷领域:群众反映 强烈的涉嫌“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软暴力”讨债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十)文化旅游领域: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行为;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操纵、经营“黄赌毒”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旅游市场诱骗消费者、抢拉客源、违规经营等破坏秩序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且还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掌握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营口市公安局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确保举报人及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故意夸大事实借机索要个人债务的,将给予严重警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营口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