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贸区、港航公安(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5月市局宣传科对全局门户网站投稿情况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门户网站投稿情况
各单位基本能够按照门户网站考核要求完成投稿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市局宣传科对全市60个新媒体账号开展了常态检查,大部分都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仍有个别账号存在信息发布表述错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市局宣传科已将问题下发至相关单位,请各单位务必提高重视,整改到位、及时反馈,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优化答复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会商,明确注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答复内容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及法律条款,提高答复信息与申请事项的匹配度,着力提升答复文书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台账制度,实现登记、审核、流转、答复、归档等环节规范管理,确保流程清晰、程序合法、可查可控。
(二)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审核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水平;有效加强对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
(三)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营口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营政办发〔2020〕33号)要求,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要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先备案、后开设”原则,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问题,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必须向市局宣传部门报备信息;要规范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管理,公开发布或者转载的每一条信息都要有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备案,实现每一条信息都可溯源备查。
营口市公安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