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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6月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来源:营口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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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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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局、分局,各直属(分)局,市局各相关警种部门:

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6月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营政办公开〔2025〕7号)要求,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所属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5年第6次常态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下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门户网站投稿情况

各单位基本能按照考核要求完成信息投稿任务,投稿时效性与内容覆盖面较上月有所提升。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全局在运政务新媒体账号38个。大部分单位能规范运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但个别账号仍存在信息发布质量参差不齐、更新运维不力等问题,相关问题已点对点下发责任单位整改。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反映出我市公安机关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高度重视:

(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执行不严。 部分单位对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技术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不紧密,导致出现信息表述错误等低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二)内容发布规范性有待提高。 个别单位仍存在以图片形式发布纯文字信息的情况,增加了敏感词、不规范表述等安全风险的识别难度;部分发布内容质量不高、形式单一,未能有效结合公安业务特点服务群众。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精细化不足。 部分账号运维责任不实,内容更新不及时、不均衡;一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服务功能菜单长期未更新维护,链接失效或信息陈旧,未能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作用。

(四)日常监测维护不到位。 部分单位日常读网监测制度执行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站链接失效、内容错漏、栏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现就下一步工作强调如下:

(一)及时落实省《通报》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有关要求,及时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及时消除网络安全管理隐患,有效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二)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效加强对历史信息的筛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历史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泄露等情况发生;要切实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质量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负责人,制定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任务分工台账,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水平。

(三)有效整治数字形式主义。 按照省、市关于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整治数字形式主义,对于发布内容单一且更新不及时、“仅转载上级单位或新闻媒体信息而缺乏本单位原创信息”等问题要及时排查整改;对于“账号关注度极低,粉丝数极少”、没有力量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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