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
2026年8月,市局新闻宣传科依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及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关要求,对全市公安机关所属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2026年第8次常态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及下步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门户网站检查情况
对市局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对全市公安机关在运的3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对照全省检查中发现的“超过1周未更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各单位需保持高度警觉,及时更新。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升公安政策宣传解读质效
全局各单位要严格参照省市政务公开及公安宣传工作规范标准,持续规范公安政务政策解读发布流程。进一步完善公安政策原文、文字解读、图解长图的联动发布模式,灵活运用短视频解读、民警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通俗化、具象化解读公安便民举措、执法规范、惠民政策,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
(二)规范公安网络平台互动运维管理
要进一步压实公安官方新媒体、政务留言平台、网络咨询端的日常管理责任,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回复,所有对外发布内容必须做到先审核、后发布,充分发挥公安政务新媒体权威宣传主阵地作用,及时转发转载上级公安机关、市委市政府权威工作部署、政策通告、安全提示,积极传播公安正能量,凝聚网络社会共识,营造清朗有序的公安网络宣传氛围。
(三)严守公安信息发布审核底线标准
全局各发布单位要牢固树立保密底线思维和舆情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公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容校核制度,全面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流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运维、谁担责”原则,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进一步细化各账号、各栏目运维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民警及运维分工,建立公安网络账号内容发布责任台账,持续提升公安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严谨性和安全性。
(四)抓实公安网络账号内容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上级政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公安宣传及网络公开工作实际,按时完成本单位公安官方新媒体、警务公开栏目、网络公示内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细化账号运维、内容发布、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全流程任务分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公安政务账号内容建设质量、发布质量和运维质量。
营口市公安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