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我部修订形成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请在2025年3月7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gabzqyj@163.com。
公安部
2025年2月6日
附件: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