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公安局党委书记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417-3610029;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雷明军,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营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